农村宅基地

藁新街111号宅基地是5队高秋瑞的,即我三姑的姥爷,高秋瑞只有一女高振荣(我奶奶),经高秋瑞同意,由4队高振荣和高琴海(我爷爷)翻盖藁新街111号的房子。我三姑的户口在高秋瑞名下,高振荣 高琴海 自结婚一直居住在该宅基地上并赡养了高秋瑞和刘小莲夫妇,并且我三姑也是由高琴海高振荣负责。2013年我爷爷高琴海让我父亲翻盖新街111号,才成为被告,我三姑说她的户口以前在高秋瑞名下,5队的藁新街111号宅基地是她继承。现在以藁新街111号宅基地是她的,在机场路扩建拆藁新街111号的房子补偿我的4队的宅基地藁新街245号也是她的,(当时5队不给宅基地,拆的是4队我爷爷盖得房,由4队给的藁新街245号宅基地)
我们农村没有任何证明宅基地是谁的,例如没有房产本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12-23-状态:未解决]
闫建秋律师的解答:

结合房屋、土地的权属登记、具体案情、证据综合考虑,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我咨询闫建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庶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闫建秋律师 > 闫建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