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未盖,开发商变更了,我们这些业主的房子没了!
我于2013年购买的期房,现在变更了开发商,,在拍下土地后原来的开发商声称自己资金不足,这个项目已经转给了其他的开发商,告诉我们这些业主要退款给我们,新的开发商接收了这块土地却不接受我们这些业主。今年我们这里的房价跟我们当时买的价格几乎翻了3倍,新的开发商是拍完土地后新注册的一家,我们明明知道他们就是其实就是一家开发商但却没办法举证,请问怎样才能让现在的开发商接收我们这些业主,有相关的维护我们这些业主的权益的法律条文规定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6-11-04-状态:未解决]
闫建秋律师的解答:
结合房屋手续、合同内容、合同效力和履行情况综合考虑,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