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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款如何发放
本人于2003年去衡水读书当时依照国家政策把农村户口迁出随本人至学校所在地,2005年毕业回到家乡,户口随之迁回家乡却给落为非农户口,但是村里还有我本人土地,现国家修高铁等进行城市改造占用我村部分土地,其土地征用补偿款却不分给非农户口,请问村委会这样做合乎法理吗?
咨询者:
fa2147618692
河北
[
咨询时间:2016-12-01
-
状态:未解决
]
闫建秋律师的解答:
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可以不给相关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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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建秋律师
执业机构:
河北庶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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