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本人2015年1月8日入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每周一至周五可休息一天,周六日工作,法定节假日工作,2018年2月因回单位工作告知我因我怀孕身体不适请假时间过长,算我自动离职,为给上社保,我能申请3年假日的补助吗?有实效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8-04-03-状态:已解决]
闫建秋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介绍,有权要求一定期限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等。

我咨询闫建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庶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闫建秋律师 > 闫建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