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伤同事
于同事发生纠纷,失手将同事打伤。 事情经过:在车上发生争论,被挑衅(讽刺,辱骂)后准备动手打架,但被人制止,同事再次挑衅(有证人),在暴怒中动脚踹了他几脚肚子,他抓住我腿时用力过猛手指跟腱断掉(后了解他手指跟腱本就有旧伤),在发生该事情后公司协调,赔偿他1000元医药费,他治疗后回来列了一张清单,1.医药费2150元(医保卡消费),2.误工费(公司未扣他全勤工资,只扣除绩效工资),3.父母探望费及住宿费(同事,同事的父母共1390元)4.营养费(50天),5.护理费 6.精神损失费。 我从医院了解到,手指跟腱手术属于常规手术并且20多岁的人回复在2周。同时了解到他是由于治疗期内玩电脑造成的手指跟腱一直未恢复,请问我该负责哪些责任。 (主要是误工费中公司未扣他 绩效工资是否要负责,他父母探望费呢?)
补充提问:
确实没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就只是拿脚踹了几下。挑衅辱骂在先,动手在后。这件事情在双方同时在场并有公司领导的情况下将该件事情澄清过。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12-状态:未解决]
韦渊卿律师的解答:
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误工费如果公司一直支付他工资,并且他的收入没有损失的话,你无需承担,你只需要承担他损失部分,绩效工资也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如果他能有税单和公司证明的话,你还是需要承担的,父母探望费没有依据,因为已经支付过护理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