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转让及其相关问题,急求回复,谢谢

03年,我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名字在广东注册了WWW.2XXX8.com的个人用户域名,网站运营至今,我没有参与过任何的经营管理收益,目前因为要网站实名制,所以他说我是这个域名的持有者,请我过户给他,需要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但是我一直在江苏。我得知这个事情很气愤,

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同意过户,那么按照网络公司要求提交双方的身份者证复印件和过户的委托书之外,我可以不可以要求他写一个声明或者是保证,内容上主要是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谁注册网站,有谁主管运营,我并没有参与这个网站的运营管理,也没和网站管理者发生任何的经济来往,并且要求其保证网站注册以后包括过户以后,一切由网站运营引起的问题和责任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让他亲自签名后由我保管。这个能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吗/?在法律上来说,将来万一有问题,这个能不能有效力?或者律师你有什么好的意见?有朋友说这个需要公证,不公证可以吗?
补充提问:
问题是:我现在不想和这个网站有任何的关系,我也不要赔偿,只要保证以后不会有牵涉我的地方,那我上面所说的办法可以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15-状态:未解决]
韦渊卿律师的解答:

你这么操作,还是会有法律风险,请本律师为你作如下分析:
一、你们之间所签订的所谓的协议,仅仅是你们之间知道,外人无从知晓,对外人事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二、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如网络犯罪、贩卖假货、侵犯知识产权等,鉴于你是该网址的所有人,因此对此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律师建议,你干脆就将该域名过户给他,问他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此网站次转让之日起的一起法律纠纷都与你无关,由于域名所有人已经发生了变更,因此一旦产生纠纷,就不会牵扯到你,他们只会找域名的所有人,如此操作才能永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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