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 万一离婚怎么分

我现已领证结婚,但没有办酒水 女方要求买房结婚,于是我小房换大房花了200多万购买了现在得房子,房子在装修还没有办下房产证,女方嫁40万要求把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 于是准备写上他的名字 房产证上有我和我父亲和我老婆的名字,现在女方要求公证他们家出的40万说万一不好了女方拿回40万就可以了 房子女方分不到 我想请问新婚姻法是否有这种说法 公证应该怎么公证对我有利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08-状态:未解决]
韦渊卿律师的解答:

这样写对你有利,公证不公证其实都行,只要女方明确表示一旦离婚,女方只拿回40万元购房款以及相应增值部分款项,房屋归男方所有即可.如果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你们这种情况没有具体规定,只是说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只能登记子女一方的名字,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系子女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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