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2003年进入的这个厂、到现在已经9年多了,厂方还没和我们这个部门的人签合同,也没履行劳动法的相关法规、节假日、星期六上班的也没按双倍计算,请问!我们怎么样向厂方讨回自己的利益,我们的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长龙工业区威达塑胶厂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廖信源律师的解答: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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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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