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其名下公产房继承问题

我父亲有三个儿子,89年年初父亲单位分一套公产房,老人让小儿子和儿媳去住,至今此房尚未买断更名,仍是我父亲的名字,但一直是小儿子居住。89年年末,我母亲因病去世。91年,父亲再婚登记,继母有两个儿子。目前我父亲已过世,没有立遗嘱。想问一下我继母一家对这个房子能继承多少?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16-状态:未解决]
邱国强律师的解答:

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继母的子女没有权利继承。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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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大庆法律心理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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