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纠纷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有事想请教你们。事情是这样的:
2010年头,我和另两个朋友打算买重货车,车的总价为35万元,我出其中一半17.5万元,另两个朋友各出8.75万元。
由于我不会开车,合同上也注明他们两个人负责开车。(两个人中有一个人很会开车,并想把另一个朋友教会。)他们工资为3000元每月,每月我支付工资1500元他们,车辆主要用拖送水泥原材料。收入的账都是按车辆的投资额比例算的,即我收入一半,另外的一半由这两个朋友各一半,开支也是这样支出的
过后,约去年3月份时候,其中一个会开车的人又想买新车,我和其中一朋友都不同意他分伙。开始经常借故不来开车,由其中一个经验不足开车的朋友开车。这时候发生一起车祸,共损失约4万元,后一直不来开车了。由于发生车祸水泥材料没能及时保量的送去,送水泥原料的生意产生纠纷,这个生意也做不下去了,一直持续到现在靠剩下的一个朋友开车维持着。如果现行情在把车卖掉,车辆折旧和交通事故我将损失约8万无。 如果日后把车卖出折旧更多。因现状生意暗淡,心理很压抑。
依合同法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
1,我想我个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送水泥客户良好的关系,都是那个会开车的合伙人未履行合同造成的? 能否按上述条款起诉他?
2,日后我把车卖出价是否按2010年的价格行情分割价钱给那个我们未经同意离散的人?(车辆折旧越往后卖出价越低?
谢谢!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3-17-状态:未解决]
聂繁律师的解答:

你这个实际并非合同法的那个合同关系,而是合伙关系,你可以追究他擅自撤伙的损失,具体看合伙合同对违约的约定,或根据损失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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