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前按揭房如何分割,是否需要就双方协议进行公证
你好,请问一下,男女双方婚前各购一套按揭房登记为各自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现两人协议双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由男方负责偿还两套房的贷款,婚前女方购置的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婚前购置的房屋归女方所有,贷款还清后双方过户。如果离婚协议如此签订,女方为了避免男方不按时还贷造成女方的财产权属纠纷与信用纠纷,是否应当就此协议先进行公证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议不公证,男方是否有权私自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呢?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3-17-状态:未解决]
张科律师的解答:
可以公证,男方只能处分自己名下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