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


夫妻离婚时小女孩八岁,由女方抚养,离婚时女方拿两万给男方,男方把此两万作为抚养费给付五年。五年后,小孩能否向父亲要抚养费?如果男方要求小孩随父亲生活,女方不愿,因女方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小孩的生长,加上小孩从小到大一直和母亲生活。男方长年在外工作,现已结婚并生育一女,如果随父亲也是祖母带着。所以小孩愿意和母亲生活,母亲也结婚,与丧偶的继父以及继父的女儿一家四口生活。父亲以此作为不付抚养费的理由,要么随父亲生活,要么不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女方和小孩应该怎么办?如果五年后不要男方抚养费,是否能和父亲脱离父女关系?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7-28-状态:已解决]
王晓鹏律师的解答:

nihao抚育费在不够的情况下可以再行起诉要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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