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后处理

你好,岳母于12月15日被电动三轮车撞到,当时并无大碍,协商后肇事司机留下300元钱(撞坏自行车钱)及电话号码,并允诺如事后有问题可再联系。
岳母16日住进医院,结果为外伤引起的脑部损伤。
我们通过电话录音,可以确定肇事司机及事故的时间地点,请问我们是否应该起诉。如果起诉的话有没有把握。如果与肇事司机达成协议,我们走医保的话,是否还受法律保护?
补充:当时没有报警,所以没有出警记录也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过我岳母当时是骑得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是由于躲大车再侧面将我岳母撞倒的,录音里有相关的对话。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12-19-状态:未解决]
赵景宽律师的解答:

建议及时报警,由事故部门认定事故责任,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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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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