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

我的户口在四川老公是韶关的我们在东莞生活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在东莞离婚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5-21-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如果在东莞生活一年以上(含一年),视为经常居住地,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即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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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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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调解谈判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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