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合同纠纷
本人有三个门市和一个院坝出租给一个做石碑雕刻的,合同鉴的是六年,己泾做了四年零四个多月,租金是一年一给由房东出的收据为准。现在他只给了四年的房租,己泾拖欠了四个多月,房东多次崔收他都不给,请问房东能起诉终止合同和要他补齐已住的这四个多月的房租吗!请高人指点。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4-07-23-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首先,应是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约行为,如果租赁合同有规定(相关违约、解除合同的规定)从规定;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规定,那么,出租人可以向向承租人发通知催款,并给予合理宽限期,逾期再不支付,可以起诉法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