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您陈述的案情: 首先,您们已经建立了租赁关系; 其次,因为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如果短信也没有确定六个月以内的租赁期限,则属于不定期租赁。那么,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给予对方合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