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签名的字条(但内容是别人随意加的)有效吗?

只有签名的字条(但内容是别人随意加的)有效吗?
前一阵子同学们在宾馆聚会,闲聊时在一张宾馆的空白纸上练习自己的名字。之后有一个无赖同学拿了一张纸(上有我练习写上的名字, 可能还有日期吧),并填上我欠他两万元之类的内容,之后找我要钱。还说如果不给,他可以向法院起诉我。我想问单凭我的名字的纸条就能说明我欠他的钱?我该怎么办?报警?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5-09-08-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本案,对于对方需证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不仅要有借据、借条等债权凭证,还需要有借款实际履行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我咨询张树贵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调解谈判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名誉侵权 债权债务 不当竞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树贵律师 > 张树贵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