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认定问题

签订合同时甲方就是有预谋的,但是乙方不知道,甲方在实施合同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让其终止违法行为,这个时候通知乙方甲方违法了,乙方是否可以以无效合同终止合同,退还定金,还需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甲方损失的。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5-11-28-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根据案情,应当分析您所签的合同是否属于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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