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在一起起诉债务人 可以用一个人做代理么

你好 :我是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县的一位农民,去年12月份 我和乡亲们10多个人在法院同时起诉江某 2014年欠我们的亚麻钱款, 法院离我这里很远, 坐车来回的车票就得100元 ,吃喝住店什么都不算,一去最低就得一天。 我们普通 农民靠天吃饭,本来就 没什么钱。 所以乡亲们就想让我给大家做代理 ,这样就可以省点钱。 我想咨询下: 这种情况下, 我可以给乡亲们做代理么 谢谢。江某欠我们的亚麻款有20多万,我们怎样做才能快些把钱要回来。 还有 ,别人被我们说可以诉讼保全,法院告诉我们 诉讼保全得需要交全款 。我们那里有那么的钱啊 ? 再麻烦问下 我们要是诉讼保全的需要交多少钱啊? 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6-01-18-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作为他人代理人。
2、案件协商不成,诉讼追索;
3、相关财产保全及保证金、保全费支付,直接与法院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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