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代理合同

我们公司找的是外面的财务代理的,当初签的是一年的合同,14年签订的到15年12月份合同到期,合同上写着是如合同到期双方协议无异议合同自动延续,但是我们的合同到期我们双方并没有坐在一起商议,我们这边也是每个月自动给打钱,但是最近公司请到属于自己的会计,想跟之前的那个财务代理公司取消合同,他们跟我们公司要10%的违约金,说合同今年还没有到期,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情况是我们属于违约还是那边处理的不当,希望得到资深律师的答复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6-05-09-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并未签订新合同,就不能视为双方的合同期为1年,任何一方均可主动终止协议,除合同期限外,其他条款应适用原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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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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