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友要求将我婚前房产改成他名字方可结婚

我有一套大产权房产,一套小产权(无房本那种),现在有个女友要求结婚前必须改一套房产名字为她一个人,以保证以后不离婚,为了让我放心她可以写一个保证,保证房产过户她后,如她提出离婚或有过错就无条件归还我,费用她负责。
请问各位律师:
1是改大产权好还小产权好。
2她写的保证协议有没有用。
3.还有其他办法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7-19-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建议谨慎处理,保证协议作用有限,甚至不能实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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