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确凿变更一口价的明确约定法院可以认定一口价变更吗
本案《增补工程协议书》全部内容如下:(供审案分析用)
为了更好地把三区甲七排七号的土建部份工程顺利的完成,由于该工程量有出入现订本协议为后来结算用,工程量以实际发生计算(根据原合同预算为基础进行增减计算)。保证七月十号让甲方进行内装修条件。”2009年6月9日签订(与原件一字不差)此份合同可以变更一口价合同吗?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7-26-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协议是有效的,但工程量需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关于增项施工价款计算依据是原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