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问题

前两天,因为我们村道路堵塞,因为对方喝酒出口不逊,双方发生了争执,对方从车上下来五个人,就要打我,因为我长的比较瘦小,所以我就跑了,可是对方不依不饶的追了有大约1000米的距离,这时正好有一个人过来劝架,没阻止住,被对方用木棒敲击了一下,我看到人家为我受伤了,我就从路边找到了一个木棍回击一棒,流血了,在省三院缝合了四针。这样的情况新区公安人员,让我陪赏他的治疗费,误工费还有医疗费,我想事情的经过都是因为对方引起的,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应不应该陪赏。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6-10-03-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您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需要赔偿对方误工费,医疗费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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