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

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就房产分割打不成共识。房子是女方家单位内部的房源可以优惠买房,但是女方没那么多钱,所以女方的姨出钱用了女方的购房名额买了房,后来男女双方要结婚,领完证后,女方的姨将房过户给夫妻(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从姨手里买房是男方出的钱,后来女方也付了一点,装修的钱是用的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请问现在房子应该怎么分
补充提问:
那现在未付清的还欠女方亲戚的款项,也就是负债也是应该均分的对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6-10-30-状态:已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feichanggan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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