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
和男方育有一子,五岁半,男方没有工作且身体有病血压高,糖尿病,不能履行夫妻生活,不是因为男方身体不好而离婚,是男方从来不履行职责,孩子不管,家里不管,女方外地户口,男方北京户口,女方能争取到抚养权吗,二人没有存款,一套两居室拆迁所得,婚后拆迁所得,女方能享有房屋分割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7-08-01-状态:已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您好!首先,如果提起离婚,需要证明双方感情却已破裂;
其次,孩子抚养问题,孩子已经五岁半,应该本着对孩子生活、教育、照顾有利原则;
再次,财产分割问题。房子是婚后拆迁的,女方应当有产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