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拿了别人手机,我在场,现在失主就认识我

朋友拿了别人手机,我在场,现在失主就认识我,不认识我朋友,现在他觉得我是同伙,现在报了警,如果我去到派出所,我说我也不认识我的朋友``这样可以说过去吗?因为如果说出来他门也会找我麻烦`(大家都是17岁的)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8-状态:未解决]
张树贵律师的解答:

不必向警方撒谎,你应当是证人。
并且,根据你所述情况,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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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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