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您好,我现在在东莞打工。有一个表弟今年16岁,自己不愿意上学了就去苏州打工了,当时进厂的时候拿的是假身份证,进去后一个月不到出现了工伤,将左手食指的两节在冲床上压碎了。请问这样的事情该怎么解决。谢谢。期望您的回复。...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4-08-状态:未解决]
杨宏基律师的解答:
先由单位自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在30天内不申请,受伤的员工或其亲属可以自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如认定是工伤,可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