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我舅子(老婆的弟)刚满20岁、以前经常偷拿东西、但都是拿家人的、例如:爸爸、姐姐的钱包什么的。
30号的时候在县城偷东西、准备偷广场喷水头之类的东西、被当场抓获。以前虽然不听话、但不去偷别人的、现在公安局发了拘留通知书、请问会被怎么样、如果是判刑都有什么过程呢。或者可以定性是损坏公物罪吗?如果是这样改具备什么东西呢。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4-02-状态:未解决]
程庚律师的解答:

如果偷得东西超过500元,就构成了盗窃罪。

程庚律师处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例。为了保障您能得到最为详尽的解答,请您致电18984862950。期待您的来电。谢谢。

我咨询程庚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贵州 贵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程庚律师 > 程庚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