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我舅子(老婆的弟)刚满20岁、以前经常偷拿东西、但都是拿家人的、例如:爸爸、姐姐的钱包什么的。
30号的时候在县城偷东西、准备偷广场喷水头之类的东西、被当场抓获。以前虽然不听话、但不去偷别人的、现在公安局发了拘留通知书、请问会被怎么样、如果是判刑都有什么过程呢。或者可以定性是损坏公物罪吗?如果是这样改具备什么东西呢。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4-02-状态:未解决]
程庚律师的解答:
如果偷得东西超过500元,就构成了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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