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我家是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都格乡的,在去年买了一块土地修房,但该土地所有人已过世,其三个儿子并未约定该土地归谁所有。由于他家老三当时在外打工。我家在去年与他家的老大、老二约定买卖并签订合同,并付款。在合同中有注明,他家老三由老大进行通知和协商,且如果出现老三事后起纠纷,由老大负责。 但现在老三回来了,不说任何就是不准在这个土地上修房。
想请问律师,这个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家是否可以在此修房??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谢谢!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04-12-状态:未解决]
程庚律师的解答:

首先这是农村土地吗?还有,原所有人的全体继承人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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