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在东莞

我的工伤是五年前2006年12月发生的,现在辞职,公司应该按2006年受伤前的工资赔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是按现在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赔我啦!还有当时社保局赔了我六个月6000元,是按交社保的工资赔我的,当时底薪1000,而我当时加加班费奖金平均工资实际收入是有1600元左右每个月,感觉应该赔我9600元。不知对不对。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4-状态:未解决]
任莹旭律师的解答:

是应按9600赔,这个差额是用人单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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