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劳动合同,一直不给说法到底转正没,总是敷衍说法

我于今年六月进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是说做的好可以提前转正,可以的话是正常时间三个月转正,后来九月份找的我说是转正的面谈,人事都说主管对我评价挺高可以正常时间内给予转正,也就是九月份给予我转正工资,可是后来九月份发下来的工资还是试用期工资,问人事部,人事说我们院长还没把我的转正的单子签掉,后来我追问我们的主管,她说只是院长这边与人事部没交接好,然后财务部又急着发工资才没发的转正工资,然后因为工作的调动本人现在决定离职,但公司的说法是要等他招到人我才能走,当时签订的合同上是说如果未转正三天就可以走的,但现在却要等到他招到人,那我是不是可以争取自己应得的转正工资,如果公司最后不给发转正工资让我走的话,是否可以劳动仲裁?其中的一些说法都是公司给予我的片面说法,未有白纸黑字写下,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补充提问:
我所在的工作地方是私人医院,上面所说的院长是我们董事长的夫人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4-10-29-状态:未解决]
吴健弘律师的解答: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我咨询吴健弘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正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健弘律师 > 吴健弘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