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及伤后赔偿问题

2014年8月3日我在船上工作期间照成膝盖砸伤,在船上养伤40天不见好后,于9月12日坐冷冻船公伤回国,2015年12月15日到达定海西码头,期间经历133天。回来后到医院检查除走路有点痛,其他膝盖恢复良好,还有就是在膝盖上方处,有一个小枣大的肿块现在没有消失,一按就痛,医生说是由于当时肿胀照成肌肉拉伤。检查回来后,老板没有任何赔偿,还叫我付清在冷冻船上的伙食费用,入境费用,去时及回来的体检费用,我想问下。我在受伤的133天里,是否有工资和伤后赔偿。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4-12-17-状态:未解决]
吴健弘律师的解答: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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