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写的赔偿纸条能不能当做起诉赔偿的金额依据


事情经过:交通事故当天,在医生告知家属受害者已经没有可能生还的情况下,受害方与肇事方在交警事故中队下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85万的共识,由于天色已晚,肇事方现场付了10万,签了一张愿意赔偿受害方85万按了手印的字条后,双方同意第二天完成协议。字条由调解员保管。 第二天,受害方家属去调解所,等了半天不见肇事方来,后来保管85万字条的调解员竟然说,他已经把字条还给肇事方了。后来交警找来肇事方,肇事方补写了一张赔偿85万,包括一切费用的字条,却不履行赔偿 。
补充:1.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主责。2。受害者在医院12天后死亡。3.车主驾驶员雇主是三个人,4.肇事方签85万字条的是驾驶员的雇主。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4-12-24-状态:未解决]
吴健弘律师的解答:

属于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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