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不给赔偿

我替朋友打工,做的是木工,他是包工头。工作地点是在浙江丽水,在跟另外一个朋友一起抬柜子时,他没抓住柜子,手一滑,柜子砸到我的脚了,上医院看了之后,脚骨头裂开了,在丽水挂了几瓶盐水,他就打发我回家了,之后的医药费,赔偿费等所有费用他都不出,都是由我自己掏钱的,私下问他要钱,一分都不给。现在在家治疗修养了半年多了,还是不能干活。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所有的费用是不是问他拿的?(以前都是朋友,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起诉的话,费用是多少?打官司能不能打的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5-02-19-状态:未解决]
吴健弘律师的解答: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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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正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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