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期间债务纠纷

我于2011年和女友确定关系并同居,女友一直在做代加工的生意,同年我辞职帮她做事,期间产生很多债务问题,对方要求由我分担一半,具体的我接下来说:2011年她接一单子,第一次告诉我客户报价16元/套,数日后说她和客户沟通好了加价到32元/套(实际约定1000套全款12000,后期与客户结账也是12元/套)。年底去另一个客户那接单子,期间我曾问过她成本是多少?接的总量是不是有本钱做?她告诉我说她爸爸帮她准备了10万元本钱,后来我们关系不好了我才知道,这笔钱其实她和她爸爸从未谈起过,她爸爸没有说过要帮她准备这笔本钱。接下单子后钱迟迟未到帐,由我担保赊账拿回很多材料,做成成品交付客户,也因为这笔钱未到帐耽误了交货时间,被客户扣掉很多钱,导致业务亏损很多。请问这个责任是两个人分担还是要她一个人承担?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5-08-08-状态:未解决]
吴健弘律师的解答:

需要看过具体债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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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正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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