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岗

本人在专柜做了八个月,做一休一,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地点是我现在工作的地点,现在公司需要撤柜,要把我调到一个离家远点的地方工作,我开始口头同意了,但是工作时间比现在这个时间要多出1.5个小时,交通费也要多出一百多块,我咨询公司是否可以有加班补助或者交通补助,公司负责人说“费用都是一样的”,我以此为由可以不同意调岗吗?如果我不去公司以此为由我还可以得到赔偿金吗?需要注明的是:9.1号的时候我有口头提出过一次辞职,当时负责人也口头同意了,一个月过后公司没有说让我走,我也没说要走,之后一直做到现在,公司的保险也在给我交,如果这种情况,我还可要索要赔偿吗?求解!谢谢各位。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5-12-13-状态:未解决]
吴健弘律师的解答:

去申请仲裁解决。

我咨询吴健弘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正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健弘律师 > 吴健弘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