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我敲坏了他的烂柜台,他自己用棍子敲打误伤自己,我要赔偿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马峰律师的解答:

实体法上,《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程序法上,要看对方有无证据证明你是侵权人,其次是证明烂柜台与你新损坏部分如何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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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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