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商住楼为何不让住人
你好!我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的业主,我所在的商城社区分为一期.二期和三期,这里的房子建成使用于1994年,框架结构,房产证注明商住。几个月来,本区严格检查落实消防安全问题,规定一期商城内禁止住人,违反者将处以关电直至封店处理。几百家业主和工商户已经在这里经商居住了十几年,大家坚决反对这一决定。请问,涵江区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们能否继续居住?
补充提问:
请问如果起诉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起诉期间我们被断电或者封店又该如何应付?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29-状态:未解决]
林月钰律师的解答:
可委托律师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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