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可以交付业主装修使用吗

<<购房协议>>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时间:上述商品房待乙方向甲方交清全部购房款后,甲方于2011年5月1日交付给乙方装修。(注意是:装修)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此时是:交房)
但开发商在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便在5月2日用口头(电话)通知我们可以去装修了。根据<<购房协议>>第三条、第六条开发商属于违约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5-31-状态:未解决]
林月钰律师的解答:

未经峻工验收合格的,不得交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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