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过程中房屋用途变更
我与今年5月买了套二手房,旧房产证上的房屋用途一栏为住宅。付款之前先和房东到房管局咨询,被告知和房产证上的一致。当场办理过户并付了款。在办理过程中住宅被划去,问其原因,回答说这样写过户费可能更少,没有深究。最近去交过户费要多交好多。房管局的人说我们那栋楼规划用途是写字楼,后来卖给个人,虽办理的房产证上写着住宅,可与规划用途不符,是历史遗留问题,所有办理过户的都要改过来,可是咨询的时候他们没有说。现在和原房主签订的合同上只牵扯到房屋产权和土地证,没有对房屋用途进行限制。请问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非常感谢魏律师,再请问怎样请求撤销,程序怎么走?多谢了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7-02-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