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
您好!本人于09年5月份在厦门买了二手房,当时物业的房产证还没有出来,因此没有拿到房产证。到10年10月份的时候,物业通知说可以办房产证了,便赶紧去房产局准备办过户(房东人不在,因此所有的有关房东的签名什么的公证好了,都是给委托人处理)委托人和中介跟我们去了房产局,把资料送进去了。说是等20多天就可以去领房产证。到了送资料后的第10天,接到中介的电话说我们买的房子被冻结了,因为房东欠投资公司钱,投资公司上法院告他,把他名下所有财产全部冻结,所以我们的房子也属于其中一部分,因此过不了户。现在房产证还是现在那房东的名字,我们的资料也都递交在房产局没有退出来,请问我们到时候房子解封时要不要根据国八条来实行,因为本人是外地户口,也没有交医社保,房产证上想写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外地户口。ps.房子已经全额付款完了。
补充提问:
有向法院申请解封了,一审也过了,现在投资公司又继续告,到二审了,二审还没开始,想问下如果这次过了的话我们要申请过户的话要不要根据新的国八条,还是原来的政策,因为新政策要本地户口或者有交社医保才能购房。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0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