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我哥哥在一家厂里做临时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从手背处锯开了,筋、骨头、血管都锯断了,当时就到医院进行了手术接好了,但他以前就受过一次伤没有了其它三根手指,这两根手指也受到了影响,本来就不是很灵活,我想问问这次受伤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如果要求其单位赔偿,多少合适?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8-19-状态:未解决]
孙阳升律师的解答:
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金额要依据你哥哥的工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