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2

2011年3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出资约58万购买了一套房子,两个人的名字,他出资11万,我出资7万共同付了首付。现在刚开始供房贷(1个月不到),可是我们感情出现了问题,我先提出分手,但是我全面考虑,后来我希望对方好好斟酌一下,但是对方仍然坚决和我分手,已无法挽回。请问律师:
1. 这样的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
2. 现在(4月份)可不可以卖房子(从政策考虑),卖了如何分?是否可以均分?3. 可不可以他留房子,把房子的58万房款,按首付比例给我(约23万)?还是只把首付的7万给我?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未解决]
孙阳升律师的解答:

您好,1、协商处理房屋的事情,协商不成进行析产;2、房屋可以卖出,但须交付全款;3、如果归还首付及房屋价值部分,你们可以协商。具体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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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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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保险理赔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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