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由于本人2月6号在某医院做人流手术时没有做完,在经过手术后9天2月15号和21天2月27号都到医院复查没有查出,导致刚一个月(3月8号)囊肿黄体破例剖腹手术,(手术时检查HCG成阳性,院方没有明确告诉患者,只给患者吃了可以清除的药物,却没有流出),手术出院过1周3月24号复查又检查成阳性,院方依旧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导致患者在手术后20天(3月28号)大出血,后又到医院清宫,结果还是没有清除完,一周后(4月2号)又再次到医院清宫。在2个月不到的情况下经历4次 手术,该患者精神压力特大,导致现在失眠,怕吵,疲倦无力,头痛头晕等等,院方也确认是他们医院的问题,请问患者家属如何来处理这起医疗事故,要求院方怎样进行赔偿.请专家给予答复,谢谢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孙阳升律师的解答:

您好,这件事情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对方可能具有医疗过错,可以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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