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2011年1月结婚,丈夫是一个离过婚的男人,比我大18岁,离婚前他有房子,房子是他一人买的,前妻没有出钱,有孩子,他们离婚的时候孩子12岁,他们的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房子归孩子,房产证2011年才办下来,上面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我让丈夫写上我的名字,他不同意,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意外身亡或者我们离婚,我是不是对房子没有继承权?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6-状态:未解决]
张向锋律师的解答:

所述房屋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如发生继承,你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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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汉卓(上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虹口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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