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
在十一年前 由于父母在外工作的原因没能回来过年 我只好和大伯一家去姑姑家拜年 没想到在那个时候发生了意外 我妹妹(大伯女儿)在与我玩耍的过程中 一只眼睛弄坏了 由于当时只有八九岁 吓的够呛 听到妹妹哭 眼睛流血了 我就喊大人过来 并且还安慰妹妹让她不要哭 说了【只要不哭就给她钱买东西一些话】 大伯他们出来之后就问怎么回事 没想到妹妹说是我弄的 (由于当时就我们两个在外玩耍没有其他人 门前的一些废弃的砖砖瓦瓦就成了我俩的玩具 你打我闹之间就酿成了悲剧 也不知是她摔的 还是我扔的 所以说不清楚)但当时大伯母认定了是我弄的 就让我家赔钱治眼睛 前前后后花了两万多 妹妹的眼睛也好了 但在前几日 大伯母打电话来说 她女儿的眼睛发炎了 而跟我家要钱去治病 但我父母的意思就是说 当年的意外还没了解清楚 是不是我弄的还不能确定 就想讹上我家 现在大伯一家想要起诉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为好 苦恼中
补充提问:
【讼时间已过】不太明白 麻烦解释下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