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警和我方说责任认定为他方负事故主要责任,我放次要责任后双方签字。
(因他方是公交车有乘客受伤,我方驾驶员受伤。所以交警说各管各的,人伤和修车费等)交警口头说的。因为他们有保险。我方是自己花钱。
因我方是无证无照驾驶,交警都知道。
现他方又起诉要我方赔偿伤员医药费伤残费等,说是交强险12万内要我方来出。
问:交警有没有欺骗我方没说清点什么?还是欺负我方不懂法忽悠我放签字。
我方要赔偿吗?是多少%?
交警当时不是说结案了吗现在怎么又起诉我方了啊????不懂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16-状态:已解决]
赖智欣律师的解答: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责任,因为是主次责任,即对方可以向你主张损失,你也同样可以向对方主张责任,若损失相等则可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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