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读一下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条?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现在是用人单位没有为我缴纳保险,如果我终止合同,能否要求两倍赔偿!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16-状态:未解决]
赖智欣律师的解答:

不可以要求两倍的,你的行为只能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按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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