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冒名签字存单变保单
银行工作人员在不通知储户的情况下,说存款送保险,在没有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冒充储户签名,将存款办理成了10年的保单,并且要存5年钱,共要5万元,因储户不知情,3年后取款时才发现,我想请教各位律师,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还有这3年的本金和利息我们会有损吗?谢谢!
补充提问:
向当地法院起诉是“民事诉讼”还是“合同纠纷”呢?如果要请律师全托的话,费用大概是多少?这部分费用可不可以作为经济损失让败诉方赔付?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17-状态:未解决]
赖智欣律师的解答:
以该银行为被告起诉,可以要求违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