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继承

律师您好:父亲文革去逝,母亲以遗属身份购买父亲单位房改房,房改以二人工龄职务计算住房资金补偿款,并用该款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有余款挂账,母亲去世后挂账余款单位已发给了子女。一、父亲的补偿款应理解为工龄优惠还是夫妻的共同积蓄?二、产权证是母亲的名字,该房产有没有父亲的份额?三、余款是遗产吗?谢谢!

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意见[(2000)法民字第4号]: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公有住房时享受的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共同的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购房款是个人积蓄,应当认定所购房屋是个人财产。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01-状态:未解决]
田洪涛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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